省纪委监委网站最新对外公布↓↓↓
日前,经省委批准,省纪委监委对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、副厅长陈庆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陈庆恩违反政治纪律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组织纪律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;违反廉洁纪律,收受礼金,违规经商办企业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、收受财物,涉嫌受贿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。
陈庆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毫无党性原则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陈庆恩开除党籍处分,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依法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,并随案移送涉案财物。
廊坊纪检监察网对外公布↓↓↓
三河市公安局原辅警陈旭,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有关规定,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陈旭开除党籍处分。
一、关于原营子镇卫生院院长刘广昌违规公务接待问题
2015年至2016年间,营子镇卫生院存在7次违规公务接待,2018年10月30日,区纪委给予时任营子镇卫生院院长刘广昌警告处分。
二、关于汪家庄镇卫生院院长佟仕彬违规公务接待问题
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期间,汪家庄镇卫生院存在16次无公函违规公务接待,2019年3月22日,区纪委给予佟仕彬警告处分。
来源:河北日报